David 發表於 2011-2-1 12:52:34

中華民國射箭協會100年度射箭C級教練講習會


一、 目    的:為落實國內三級教練制度,提高我國射箭教練素質、培養教練人才、健全裁判制度、增進裁判知能,進而提升我國整體射箭運動水準,特辦理本活動
二、 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三、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射箭協會。
四、 承辦單位:國立體育大學。
五、 舉辦日期:100年2月25日(星期五)起至27日(星期日)止,共3天。
六、 舉辦地點:國立體育大學(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)。
七、 報名資格:(需符合以下三項條件)
(一)   年滿20歲以上之本會會員或所屬團體會員單位之會員,嫻熟射箭運動技術、知識,品行端正者。
(二)   中等以上學校畢業(含同等學歷),有志於教練工作者。
(三)   品德端正,無不良記錄者。
凡欲取得中華民國射箭協會C級教練證者必須符合該會相關規定。
八、 實施方式:
一、由主辦單位規劃課程、遴聘講師,以集中上課方式辦理。
二、參加講習之學員由主辦單位報請有關單位給予公假登記。
三、本講習會上課3天,每天8小時,計24小時。
四、講習會期間之交通、食宿事宜請自理。
九、 報名方式:
一、凡參加晉級裁判考試者,請填妥報名表,連同2吋半身照片2張(背面書寫姓名)與報名費新台幣1500元親至或掛號郵寄中華民國射箭協會(104台北市朱崙街20號701室)。
三、凡本會國家(A)級、省市(B)級及C級教練再進修者,報名費為新台幣1000元。
四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0年2月21日(一)截止。(額滿則提前停止受理)。
五、報名人數限制:以50人為限。
六、講習會聯絡資訊:
聯絡人:李森靖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聯絡電話:(02)2721-6182;archers@ms26.hinet.net
十、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績效考核:
一、凡參加本次講習會無缺席者,筆試成績達75分者,由中華民國射箭協會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始核發C級教練證。
二、報名參加本次講習會之學員,本會將造冊函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,飭請其服務單位給予公假。半途無故缺席者,於會後通知各縣市政府及服務單位議處。
三、學員在會內儘量避免缺課,如遇有特殊事故必須親自處理時,應填具請假單,方可離會。但不得超過四小時者,否則不予核發結業證書及裁判證明。
十一、      本實施辦法經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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